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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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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其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在机关的贯彻落实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机关党委会、机关党委支部书记会,讨论和决定机关工作重要事项。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机关各部门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在机关部门的落实。

3.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指导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履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4.领导学校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结合机关工作特点,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机关教职工的思想建设,努力提高机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

5.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关心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实行党务公开,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协助学校党委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各部门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6.加强对机关工会、机关团委、机关教代会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关注教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7.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8.加强稳定安全教育和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机关。严格落实稳定安全责任制,加强机关日常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安全。

9.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