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在机关部门中设立的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群团及监督保障等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党委的贯彻执行;
2.加强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政治功能和保障监督作用;
3.加强机关各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促进和推动部门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不断提升党员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及时发展优秀教职工入党;
6.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党费的收缴和上交工作;
7.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和政治素质;
8.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会同各部门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指导他们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为困难职工送温暖等活动;
10指导机关部门做好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科级及以下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
11.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