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贵州省纳雍县农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蔡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蔡华被“双开”?这让很多人都诧异。因为,蔡华曾经是一名检察官,担任过纳雍这个小县城的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他还是纳雍县第十一届县纪委委员。
按理,蔡华应该知法、懂纪。是什么让他知法犯法、知纪违纪,最后身败名裂?
礼多人不怪,吃喝送是“小问题”
“县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亚东违规公款购买竹荪、面条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农牧局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蒙秋宏违规公款购买茶叶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月,县农牧局2名领导班子成员,同时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处分。这是巧合吗?查看两人违纪的时间,均是蔡华任县农牧局一把手期间。
纳雍属国家级贫困县,农业是当地主要经济收入,县农牧局担负着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和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任,属重要岗位,县委决定任命有司法和纪检岗位任职经验的蔡华担任该局一把手,对他寄予厚望。
然而,蔡华当上县农牧局一把手后,没有将心思用在工作上,而是用到了公款接待上,他认为礼多人不怪,吃、喝、送是“小问题”,只要把上级“陪好”了,工作成绩肯定就好。一把手带头搞接待,下面的党员干部也随波逐流。
2014年7月,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出台一年多,县农牧局违规公款消费的“烟酒茶”还多达20多万元。由于财政部门管理较严,无法报账,蔡华就想了一个“好办法”:让县里两个专业合作社分别填写10万元救灾报告到县农牧局申请救灾资金,经蔡华签字同意后划拨填补接待经费漏洞。
事成后,两个专业合作社按照蔡华要求,将各自套取的10万元救灾资金交给蔡华。看到这20万元账外款,蔡华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反正款是合作社领的,个人干脆占为己有。
礼多“我”不怪,收点红包“没问题”
县农牧局惠农项目多、资金多,审批权限大,在不法商人的眼里,这就是一个“金窝窝”,纷纷想方设法从这里捞一把,他们迅速盯上了蔡华。
县里承包农牧业工程的老板们用各种方法与蔡华套近乎,把他一步步拉进自己的“圈子”,成为“哥们兄弟”。
逢年过节,工程老板就向蔡华送红包、送礼品。
2013年春节,县某生态农牧有限公司负责人为了感谢蔡华的关照,送给其感谢费4万元;2013年和2015年春节,某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送给蔡华4万元和茅台酒2件……
逢年过节,收点红包,蔡华认为是人之常情,想到这些又都是“哥们兄弟”一对一送的,应该不会出卖自己,不会出问题,正因这样,他在贪腐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糖衣炮弹的侵蚀,正是腐败的开始。人一旦沉醉于金钱和权力带来的好处,又怎会轻易从“美梦”中醒来,蔡华先后13次收受他人现金39.2万元和茅台酒2件。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蔡华得了别人的好处后,“大方”回报送礼者,一个个国家的惠农项目、资金纷纷落到这些不法商人的手中,他把国家赋予他的权力变成了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国家的项目资金当成了个人交换利益的砝码。
不查才奇怪,违纪终成“大问题”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贵州省委巡视组对纳雍县开展巡视“回头看”期间,一封封举报信揭露了蔡华的贪腐面孔。
2016年1月31日,纳雍县纪委对蔡华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蔡华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救灾资金20万元占为己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收受他人现金39.2万元和茅台酒2件,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由于我三观错位,却没有及时修正,导致抵御邪气的能力不够,对金钱的诱惑没有加以拒绝,落得今天身败名裂的下场,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接受调查的蔡华悔恨不已。
若是平时警钟鸣,今日岂会后悔迟?
蔡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党性修养,以至于法纪观念淡薄,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最终自食恶果。
因“小问题”和“没问题”,有着37年工龄、25年党龄的蔡华最终被“双开”。
结果让人唏嘘,教训何其深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