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进一步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根据学校主题教育工作安排,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至25日(星期二),学制5天,每天学习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2.地点: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安排集中开展,机关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自选场地开展学习。
二、参加人员
机关全体处级干部。
三、学习内容
机关党委为机关处级干部每人配发《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和《主题教育笔记本》等7书1本,主题教育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请统一记录到《主题教育笔记本》。
必读学习材料4种: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备注: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在2022年10月份已配发)
选读学习材料4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
四、具体安排
(一)分组安排
1. 机关处级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班,召集人为各党支部书记,联络员为党支部宣传委员。
(二)学习研讨安排
1. 开班式。4月20日上午8:30,学校举办读书班开班式。开班式结束后,机关各支部自选地方开展学习。
2. 分组学习研讨。各小组在集体学习、集中自学基础上,结合学习必读和选读学习材料与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三)有关事项
1. 各支部书记作为召集人,负责统筹安排支部处级干部领学相关篇目,组织学习研讨,确保发言全覆盖;联络员负责本学习研讨小组的签到、记录、联络及协调工作。
2. 机关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学习研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开展读书活动期间,除教学任务外,原则上不请假。机关党委将对各支部读书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 机关处级干部要沉下心来,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保证学习时间,积极踊跃发言,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机关党委
2023年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