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注意,风清气正过节,这些饭千万不能吃:
1.“工作餐”要小心:有的单位在内部食堂以“工作餐”名义举行公务接待。党员干部务必远离违规公务吃请。
2.警惕婚丧喜庆敛财换花样:有的干部只让管理对象随礼,但不参加宴请。
3.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4.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6.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7.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