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为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力量源泉,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联系对象
1.党员校级领导,除本人所在党支部以外,在所分管单位和联系的教学院(系)中确定1-2个党支部作为联系对象。具体由党委办公室会同党委组织部负责落实。
2.校领导分管单位的党员主要负责人,按照校领导联系的院(系)联系相应的党支部,每人联系1个院(系)党支部,优先联系教工党支部,联系党支部要全覆盖。具体由相关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接落实。
3.各院(系)党员处级干部、党委(党总支)委员、学生辅导员,除本人所在党支部以外,每人要至少联系1个党支部,优先联系学生党支部,联系党支部要全覆盖。具体由相关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落实。
4.机关党委、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后勤党总支、基础教育党总支、离休党总支、退休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的党委(党总支)委员根据工作实际,联系本单位的1个党支部,也可以两个人共同联系1个党支部。
5.华清学院党委下辖党支部不列入联系范围,华清学院党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的实施办法。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政策宣传。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为联系党支部的党员上党课、参加联系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或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宣讲党的规章制度、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等,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关切的问题,切实将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统一到学校的决策部署上来。
2.指导支部工作。围绕新时期党建和学校重大决策,为支部党员上党课;指导并参加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规范、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特别是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指导、帮助党支部找问题、理思路、定规划,协助补齐问题“短板”,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深入调查研究。要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紧紧围绕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深入师生,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了解师生员工所思所想,掌握基层党建现状,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分析研判,为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依据。
4.解决实际问题。要按照党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的“五个好”标准,以及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新要求,结合合格党支部建设,指导联系党支部查找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协助分党委(党总支)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5.做好交流推广。要深入挖掘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特色工作和好的做法,树立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要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并以点带面,总结和推广经验,带动基层党组织不断完善和深化,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实现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全校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三、工作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协调和联络工作。
(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至少2次;
2.充分认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坚决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3.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联系工作实际,以身作则,做出示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及时向所联系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党总支)报告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如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
(二)对分党委(党总支)的要求
1.认真安排落实此项工作,及时将有关联系安排报党委组织部;
2.认真记录联系人联系支部工作的情况,并填写《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情况呈报表》(附件1),年底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3.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问题。
(三)对党支部的要求
1.定期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汇报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2.积极邀请联系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重要会议和活动;
3.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及时上交至各分党委(党总支)。
(四)对党员的要求
按时参加支部活动;认真负责、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