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机关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优化调整支部设置
为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对机关支部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机关各党支部设在各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
(二)选优配强支部委员
1.各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完善支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的职数应为单数,原则上为3人-5人;支部委员会为3人的,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可由支委兼任;支部委员会为5人的,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有工作需要的可设统战委员(可兼任)。考虑各支部工作实际,建议正式党员15人以上的党支部在设立支部委员会时,支部委员人数为5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确有需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各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支部换届或补选,均需召开党员大会,完成选举或增补(调整),并将结果报机关党委批准备案。
3.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优化调整后,保留或调整保留的党支部继续沿用原支部委员会任期;新成立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从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之日算起。
4.涉及更名的党支部需主动交回印章,由机关党委履行有关手续后重新制作。新成立的党支部印章由机关党委履行有关手续后统一制作。
二、夯实机关两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
1.机关两委委员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为所联系的支部的党员上党课、列席参加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重大安排的宣传教育,切实将联系支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统一到学校的决策部署上来。
2.机关两委委员要指导所联系的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密切结合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积极帮助所联系的支部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不断完善所联系支部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机关两委委员要紧紧围绕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重点难点问题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基层现状,做好分析研判,为指导所联系的支部开展工作、提供详实依据。
4机关两委委员每年到所联系的支部参加支部活动、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讲授党课或做专题报告不少于1次。遇有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时可随时到所联系的支部联系指导工作。
三、对标对表,从严从实加强支部组织建设
1.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各支部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细则》《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细则》《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
2.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各支部要主动对接学校人事工作编制外人员使用现状,加大机关党员发展工作力度。做好党员信息库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党员党籍、组织关系规范管理,加强党费收缴检查和监督。
3.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依托机关党委“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机关各支部要结合实际、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力争用2-3年的时间,打造出本支部党建特色品牌,形成支部和部门的特色和文化,用品牌和文化吸引人、凝聚人、激励人。
4.坚持党建先行,助推学校中心工作。机关党委修订并推进落实《机关党支部联系学院党支部细则》,进一步加强机关支部与学院教师、学生支部的联系、交流。各支部要围绕学校“11445”发展新格局,找准党建引领的着力点、推动发展的落脚点,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新成效促进业务工作,努力提升支部在实施“11445”发展新格局、创建一流大学中的战斗力。